第七章 女妖再现(下)
只是想在甯宇易身上寻找快乐,若要长相厮守,他肯定会选择能为世人接受的异X伴侣,要不然他也不会与依依结婚。 若以此为据,再作推测则可得到这样一个假设——肖剑峰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同X恋倾向,所以他娶依依为妻,目的只是为了掩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。因此,虽然他与依依经常有争执,但也不会随便离婚。而甯宇易是一个占有yu极强的人,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情人分一半给依依,所以他想尽办法迫依依与他的情人离婚。 再以此假设为依据,便可得到另一个假设——甯宇易想独占情人,甚至不惜公开自己与情人的同X恋身份。但肖剑峰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同X恋癖好,而要保守这个秘密,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把宁杀掉,并把照片及底片销毁。 倘若以上的假设成立,那麽就能得出一个结论——肖剑峰就是凶手! 然而,这个结论是建筑在多个假设的前提下,我当然不能倚靠自己的假设来抓人。而且,此案还有很多疑点,单是解释凶手如何逃脱现场就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。暗房在保安赶到的时候是反锁的,唯一能让凶手逃离现场的就只有空调管道,但狭窄的管道又不能让人通过。除非凶手是能穿墙过壁的妖怪…… 有作案能力的就只有水泥nV妖,但她似乎并没有作案动机。肖剑峰虽然有作案动机,但又不具备作案能力。若要我在他们两者之间作出选择,我当然会选择後者,毕竟後者是看得见m0得着的活人,而前者却是至今仍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的妖怪。 然而,当我再仔细回想与肖剑峰有关的每个细节後,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。首先